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338 条进行的正式检查与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82b 条进行的定期检查之间的区别

1994 年《工业法》(GewO)规定了企业家和企业主的多项义务,以确保安全、合法和可持续经营。官方检查和企业自查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。两项核心法规是根据《劳动法》第 338 条进行的检查(由当局执行)和根据《劳动法》第 82b 条进行的定期检查(由企业主负责)。两者的重点不同,但共同有助于确保安全和合法经营。
在本文中,我们将详细解释这两种审计的区别、流程和法律后果。我们还将阐明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为这些审计做好最佳准备。
1. 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338 条进行正式检查
根据《德国商法典》第 338 条规定进行的正式检查旨在检查企业是否遵守所有商法规定。检查由贸易主管部门发起,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。
1.1 正式审查的目的
官方审查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符合法律要求,并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。有关部门尤其会对以下方面进行审查:
- 结构性和技术性防火(紧急出口、火警系统、灭火器)
- 员工保护(员工安全措施、防护设备)
- 遵守环境法规(有害物质的储存、排放)
- 审查授权和许可证
1.2 谁来进行检查?
正式检查由贸易主管部门进行,根据经营情况和潜在风险,也可能涉及其他专业部门:
- 消防队(消防问题)
- 劳动监察员(负责职业安全措施)
- 环境管理局(负责环境保护问题)
1.3 何时进行正式检查?
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338 条的规定进行检查有多种原因:
- 定期检查:法律规定,某些商业部门必须进行定期检查。
- 偶然检查:在接到投诉、发生事故或有理由怀疑存在违法行为时进行。
- 发生重大变化时:如果对操作进行了结构性或安全方面的更改。
1.4 正式审查的程序
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338 条的规定,审计工作分几个步骤进行:
- 当局的公告或暗访
- 检查作业现场并审查安全相关方面
- 检查授权和文件
- 编写测试报告,说明可能的条件
- 对已发现的缺陷设定整改期限
- 后续行动或对违规行为的制裁
1.5 违规行为的后果
如果主管部门发现违规行为,可能会产生各种后果:
- 整改要求和期限
- 对未纠正缺陷的行政处罚
- 严重违规情况下的运营限制或关闭
2. 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§ 82b 进行定期检查
与根据《劳动法》第 338 条进行的正式检查相比,《劳动法》第 82b 条规定的检查是企业主的一项经常性责任。检查的目的是确保经营场所继续符合相关规定,并能安全经营。
2.1 定期检查的目的
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82b 条的规定,定期检查的目的是在正式检查之前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。
检查以下几点:
- 遵守原始运营许可
- 工厂和机械的技术安全
- 防火措施和应急计划
- 检查文件和维护记录
2.2 谁来进行审计?
检查必须由 授权专家公司所有者委托的授权专家。
2.3 何时进行考试?
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82b 条的规定,必须每五年进行一次检查,除非规定了其他法定间隔时间。
2.4 《普通法》第 82b 条规定的审查程序
- 承包商委托授权专家
- 检查操作系统和所有相关文件
- 编写检查报告,并附上缺陷清单(如有必要)
- 公司纠正缺陷
- 向当局提交的缺陷整改证明
2.5 违规行为的后果
如果发现不足之处,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纠正。否则可能会受到当局的制裁。
3. 最重要的差异一览
标准 | § 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338 条(官方检查) | § 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82b 条(独立审查) |
---|---|---|
谁来进行审计? | 主管部门或授权专家 | 代表公司的授权专家 |
何时检查? | 偶尔或定期为某些公司服务 | 每五年强制执行一次 |
测试什么? | 授权、消防、安全、环境法规 | 遵守原始运营许可 |
缺陷的后果? | 条件、处罚、可能的业务关闭 | 整改义务,经营许可证仍受条件限制 |
结论:为什么这两项测试都很重要?
根据《劳动法》第 338 条进行的正式检查是专门检查企业是否符合规定,而根据《劳动法》第 82b 条进行的经常性检查则由企业主自己负责。这两种检查对于企业的安全和合法合规都至关重要。
提示:如果认真记录经常性检查,就能在正式检查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受制裁的风险!